发表时间:2022年01月20日   /   来源:本站   /   浏览量:2557

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,促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,规范广东省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,我厅组织编制了《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(试行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。

 

附件:《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(试行)》《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(试行)》

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        2021年12月30日

(联系人:黄 琼;联系电话:020-83133709)